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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动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这么难?

  • 来源:网络综合
  • 腾云星
  • 话题 住宅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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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于2011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然而尴尬的是,本来是一个利国利民的政策,可是在实际申请使用时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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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房维修基金的申请使用主要有业主委员会组织,如果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相关维修方案并提出申请,大体分为以下步骤:

1.物业(没有物业的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提出使用方案

2.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表决(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该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3.业主委员会向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4.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5.上报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

6.专户银行划拨资金

同时,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处曾经表示,小区未成立业委会,可以由3-5名业主代表带上身份证到区房产局物业科填表申请动用维修基金。填表后再委托物业部门或是自行联系维修单位,对方报出设备维修预算后,在小区里公示,再挨个找2/3以上的业主签字审核同意后回告区房产局,方可动用这笔基金。事后,这3-5名业主代表必须在维修发票上签字,承担此次动用维修基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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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武汉市已经成立了1800多家业主委员会,售房单位应当在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之前,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条件具备的小区,经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可以将维修基金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干涉维修基金的正常使用。

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应设立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照单幢房屋设置。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维修基金不足时,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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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也不乏小区的业委会表示压力很大。

目前许多老旧小区没有达到成立业委会的条件,社区居委会可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能。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委员会提出使用方案,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相关业主提出使用方案。

卡在“三分之二”

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所有,使用时需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察勘、成本核算、分摊到户情况公示、业主签名、维修、验收、结算等流程,其中最为耗时和难以执行的,是业主签名环节。

欲使用公共维修基金,须经拥有建筑总面积2/3以上业主、且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由于牵涉到多方利益,业主同意票很难达到这个比率。“三分之二”就成了拦路虎。

很多小区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负责人都抱怨:要想让业主达到三分之二,非常难。尤其是很多新建小区一般在前几年的入住率非常低,导致住宅维修基金的缴纳率也非常低,不并不符合符合申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基本要件。

责任编辑:张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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