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log

物业公司:业委会的成立是共赢,良好沟通才能让小区更“健康”

  • 来源:武房网
  • 绵羊
  • 话题 物业业委会
  • 分享

“楼上水管漏的我家厨房总有水“从天而降”,跟物业说还是不了了之纠纷仍在,我要怎么办?”答案是找业委会吧,他们能出面调解,但业委会并非能解决所有问题,物业在某些职能上仍在为小区谋福,双方联手才能缔造“健康”小区。

但这联手是怎么个联法?

物业的职责,在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物业管理》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的内容是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秩序的管理、维护。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般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绿化养护;保洁服务以及公共秩序维护。

可见,物业公司所负责的是公共区域,保安、保洁、设备一般故障、绿化之类问题,那同是为在绿化、维修上,业委会能做出什么?答案是“沟通员”。

图片1.png

当小区很多人都开始反映要“旧貌换新颜”时,业委会就可派代表去和物业谈判,提出这个念想,在多方沟通下就可达成。诸如此类的还包括:居民被盗问题,反馈后物业设立门岗;小区公共财物被损坏,业委会敦促物业在小区装摄像头。

也就是说,在小区业主认为自己权益被侵犯需要维权时,可以去和业委会去提,业委会会汇总业主的需求在通过多次谈判和街道办事处的磋商,沟通成功后物业去执行。从这点上来看物业服务企业是管理人,业主大会是管理权人。业委会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是一种平等的民事合同关系。

那物业是否愿意去同业委会沟通,接受改善小区的提议?

某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愿意,因为这可以把小区管得更好。很多事情上我们物业不知如何下手,如何更大程度上维护小区变得更好,在业委会向我们建言时我们才有目标着手去做,这种改善有目共睹,业主们看到也自然愿意交物业费,不再拖欠了。”平等有协作,互惠共赢就是业委会和物业的关系,而这种互帮互助不只表现在小区谋福,在协调业主关系上也仍有作用。

我们走进小区问了一业主,他提到:“前段时间,他听说某栋业主就是因为楼上水管漏找物业,但物业协调不过来,就找了业主委员会,可能是因为同是业主吧,在协调上更容易,听说不久后就达成意见也就解决了。”在业主邻里矛盾这点上,物业毕竟代表物业公司是小区管理方,在身份上与业主不对等在处理这些纠纷上不太能完美解决,但业委会同是业主对等房,在沟通上会更方便点。这位业主还表示:“在业委会成立后,很多事情处理上确实好很多,物业也是喜闻乐见。”

但两者有互惠共赢,也有泾渭分明的地方。

当被问及业委会成立是否给予过任何帮助时,某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他们在业委会成立的时候,不会插手业委会的任何事宜,这点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提过。”但实际上是担心怕有控制业委会之嫌。参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知道规则》第十一条之规定(尤其是第三款):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协助筹备组开展工作。由此看出,物业是有这个义务协助业委会成立开展工作,只是物业不愿揽其责罢了。

只有业委会(管理人)和物业公司(管理权人)良好配合才可让小区欣欣向荣,让小区走伤“良性循环”,方可让各业主“健康生活”。

责任编辑:王文静

新闻视界政策解读房产市场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