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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大力发展住房租赁 助推新型城镇化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话题 评论大力发展住房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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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将面临至少5年左右的买房过渡期,甚至连支付房租都困难。据报道,北京69.2%的大学毕业生房租都得靠父母资助。由此,市场化的租赁,特别是目前占比超过90%的私人散租,根本无法惠及这部分人群。壮大政府公租或补贴为主的机构租赁,才是降低租金成本、稳定租赁关系的“压舱石”。

除了公营住房和公团住房外,日本机构租赁住房“三支箭”的最后一支,就是包括提供给入会会员公社住房、企业公寓在内的非营利机构租赁住房。为稳定雇佣关系、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感,日本建立了强大的企业社会福利制度。60-70年代,拥有社宅和宿舍的企业开始增多。根据2007年的调查,提供补贴或租金的企业占比达到48.4%、提供社宅和宿舍的企业占比35%。

这导致1945年-1977年,日本新建的2854万套住宅中,由公营、公团、企业等政府或非营利组织建设的占31%,60-70年代占比超过40%,其中超过70%的用来出租。1968年,住房总套数和总户数开始平衡,加上随后的老龄化,新建租赁房屋减少,公租房开始对外销售。到1975年,日本实现一人一间房。目前,日本户均住宅面积96平米,其中自有和租赁住宅户均面积分别为124平米和46平米。

笔者认为,对中国而言,无论是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市民扎根城市,还是实现“先租后买”“居者有其屋”,以及壮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大力发展住房租赁的意义不言而喻。租赁的过渡作用,缓解了住房紧张,防止需求大规模入市和炒作,保证了住房的原始属性,也降低了城镇化成本、用工成本,更应该成为实现租售并举、居者有其屋和壮大中等收入人群的一招妙棋。

责任编辑:汪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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