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规划用地情况
1、规划用地总面积为:28740.2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其中:净用地面积:28740.2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旅游点建设用地;
3、用地位置:江夏区梁子湖风景区北咀村(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
二、土地使用强度
1、建筑面积:控制在22992.19平方米以内;
2、容 积 率:≤0.8;
3、建筑密度:≤30%;
4、建筑限高:≤12米;
5、绿 地 率:≥35%。
三、建筑设计要求
1、遵照《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应满足《武汉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要求;
责任编辑:黄端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