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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主莫慌,听网信办负责人解释“谁建群谁负责”

  • 来源:武房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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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并于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其中第9条规定引发网友热议:以后不能随便建群了!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了?网信办是怎么检测聊天记录?

第九条规定,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以下统称群主)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为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进行群组管理提供必要功能权限。

《规定》所指的“群主担责”究竟指的是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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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提到,《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平台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

《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平台。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包括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

有人将“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理解为“一旦群成员违法违规,就要追究群主的法律责任”,这其实是对《规定》的错误理解。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完成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披露,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31亿,手机网民规模达6.95亿。

对于数量庞大的群主们来说,《管理规定》施行后,该如何管理好互联网群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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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认为,网络互动中经常出现一些“过激言语或者粗俗言语”,其中有的语言可能已经涉嫌侮辱他人,违反民法相关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有的甚至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这些语言或表达方式是应当抵制或者摒弃的,与“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也是相悖的。

可以说,“文明互动、理性表达”的基本判断尺度就是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群主在对群进行管理时,也应当以此为标准,监督群成员的表达或者互动,防止“越界”。

有的群主对法律法规不是很熟悉,那么其对群成员的信息交流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该如何判断、管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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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表示,这还是网友对管理责任的过大理解。实际上,群主只要根据一般人的判断,认为群成员的表达明显不妥时,给予提示、禁止,就算是已经尽到管理责任了。对于比较专业化的问题,法律法规不可能赋予群主过度的责任。

第十条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群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什么情况下群主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将受到哪些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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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群主将首先受到来自平台方的处罚:“由平台方依法依约采取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取消建群资格等管理措施。同时,平台方要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违法违约情节严重的群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纳入黑名单管理。”

有群主表示了困惑,比如,自己对于一些信息是否属于虚假信息或者涉黄涉毒难以判断,该如何管理呢?

再如,有时候群里信息太多,难以逐条查看,如果群成员言论不当,群主很可能因为没有及时发现而制止,那该怎么办?

这些都是不好把控的关键点。尽管,十一国庆长假过后,《规定》就要开始实施,但是对于处罚操作标准应该更加细化。

 

文字来源:检察日报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责任编辑: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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